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?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6-11-09 16:34) 点击:169 |
劳动争议处理机构有哪些? 根据《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,我国目前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主要有: 1、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企 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领导下,负责调解本企业内劳动争议的群众组织。调解委员会由职工、企业行政代表和企业工会委员会代表组成。职工代 表由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推举产生,企业行政代表由企业行政方面指定,工会代表由企业工会委员会指定。调解委员会主任由调解委员会在其成员中选举产 生,其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。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,调解委员会设立及组成,由职工代表和企业代表协商决定。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不是解决劳动争议的必经程 序。 2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处理劳动争议的专门机构。县、市、市辖区设立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,负责处理本行政区域的劳动争议。设区的市、市辖区的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由省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。各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代表、工会代表、政府指定的经济综合管理部门的代表组 成,主任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负责人担任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是劳动争议处理的必经程序。 3、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,也担负着处理劳动争议的任务。劳动争议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人民法院对符合立案条件的案件予以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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