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师档案
张晓凤
张晓凤律师
重庆 璧山县
律师统计
加载中...
网站公告
欢迎来到张晓凤律师的网站
网站文章
我的好友
暂时没有好友
最近访客
友情链接
网友留言

  • 暂时没有留言

一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?

分类:法规解读    时间:(2016-09-29 10:40)    点击:116

一级工伤赔偿标准是怎样的?

 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、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。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,由该用人单位按照《工伤保险条例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。一级工伤赔偿标准:

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,保留劳动关系,退出工作岗位,享受以下待遇:

  (一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,标准为: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;

  (二)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,标准为: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%。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;

  (三)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,停发伤残津贴,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。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,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。

 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的,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,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。

  

该文章已同步到:
发表评论
匿名:
验证码:   匿名评论
温馨提示: 张晓凤律师提供“劳动纠纷  交通事故  合同纠纷  婚姻家庭  人身损害  债权债务  ”等法律服务。
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张晓凤律师,张晓凤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。
您也可以拨打张晓凤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:18580532549,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。

张晓凤律师网
FABANG LAWYER
法帮网首页 | 法律咨询 | 璧山县律师 | 璧山县律师事务所 | 法律知识 | 法律专题 | 法律法规
张晓凤律师主页,您是第33194位访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