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2013 |
分类:从业心得 时间:(2015-02-02 12:03) 点击:132 |
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2013 一、涉外收养协议书范文 收养协议书 甲方(收养人):×××(姓名、住址) 乙方(送养人):×××(姓名、住址) 甲乙双方就收养×××(被收养人姓名)达成协议如下: 第一条 被收养人的基本情况 (写明:被收养人的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健康状况、现住址) 第二条 收养人×××是××(国名)××单位的××(职务),现年×× 岁(已婚的,收养人为夫妻双方),住在××国×市×区(县)××街××号。 第三条 收养人×××的基本情况(写清楚收养人的健康、财产等收养法规 定的条件)符合收养的条件。 第四条 送养人的基本情况(写明送养人的姓名或者名称,为什么要送养的 理由) 第五条 收养人×××保证在收养关系存续期间,尽扶养收养人之义务。 第六条 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订后三日内,到××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手续。 本收养协议自×××公证机关公证之日起生效。 甲方:×××(签字、盖章) 乙方:×××(签字、盖章) ××××年×月×日 二、签订涉外收养应注意的问题 外国人收养中国子女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,应当注意的问题有: (1)该收养人必须是符合我国《收养法》规定条件的外国人,不符合条件 的所签订的协议是无效的。 (2)收养人与送养人签订收养协议,应当提供收养人的相应背景材料,如收养人的财产状况、健康状况的证明,有无收养的能力,所在国对收养的法律规 定等,以确保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。 (3)收养关系的成立以公证为标准。未经公证,收养关系不成立。因此, 协议中应当明确公证机关的名称和在什么时间内办理公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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